一是加大《婚姻法》的宣传力度,为构建和谐家庭服务。 进一步加大对《婚姻法》内涵、法律条文的宣传力度。联合民政部门和村(社区)对婚前新人进行《婚姻法》宣传及角色转换的辅导和教育等,倡导正确婚姻道德观,帮助提升婚姻家庭生活质量,弘扬社会主义家庭美德。
二是完善相关机制,从源头维护家庭关系稳定。在法院民事庭设立“家庭法庭”,加强对诉讼离婚案件的审理;民政登记离婚处的执法人员从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及倡导家庭和谐的角度出发,探索完善“离婚劝和机制”等。
三是建立社会支持系统,慰籍离婚单亲家庭。进行舆论援助,加强人文关怀,弘扬积极向上的科学生活方式,改变公众对离婚单亲家庭的片面看法,让他们有更好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实施互助援助,组织心理辅导师为离婚单亲家庭进行心理疏导,在经济、情感、家务和子女教育等方面相互交流和帮助,动员单亲家庭成员走出封闭的生活圈子,增强生活信心;进行亲情援助,整合互助资源,帮助离婚单亲家庭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使他们融入社区大家庭。
四是发挥平台作用,树立和谐家庭理念。以“妇女儿童中心”和“妇女儿童之家”为平台,为离婚单亲家庭提供婚姻、心理、家庭经营、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以妇女法律援助、政策咨询、报告授课、发放资料等方式开展广泛宣传,维护好妇女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大妇女进一步树立和谐家庭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