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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上新征程 展示新作为——如皋市人民法院妇联工作实践回顾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3-20 字号:[ ][打印内容][关闭窗口]

  近年来,如皋市人民法院妇联充分发挥女同志细腻坚韧、认真敬业的优秀品质,结合本职工作,创新开拓思路,扎实开展工作,努力推动妇女权益的保障。在各级妇联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市法院被评为“江苏省三八红旗集体”,搬经法庭被评为南通市“巾帼文明示范岗”,高新技术开发区法庭、磨头法庭被评为维护妇女权益示范岗、优秀巾帼志愿服务队,党组成员、副院长郝玮同志喜获“南通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磨头法庭庭长陈璇、民一庭法官张蓉蓉被评为如皋市优秀巾帼志愿者,白蒲法庭助审员顾梅红被评为维护妇女权益先进个人。
  一、强化组织建设,培养妇女干部
  市法院有着良好的妇女工作基础,全院共有118名女干警,其中在编72人,于2016年年底召开妇女代表大会,成立了由7人组成的市法院妇联执委会,明确了主席、副主席,执委会委员中既有女庭长,又有普通女干警,分布在各审判条线中,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牵头推动全院的妇联工作。市法院一直重视妇女干部的培养工作,党组成员中有4名女同志,占比40%,中层干部女性占比21.4%,2017年通过竞岗,又产生了4名年轻的女性中层副职、部门助理。副院长顾雪红有幸获得“江苏最美法治人物”的称号,执行局局长周云荣获“全省政法系统忠诚卫士”称号并荣立个人二等功。
  二、发挥审判职能,维护妇女权益
  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对于涉及到妇女儿童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一是加大打击力度,严惩拐卖妇女儿童案、强奸案等侵害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做到快审快结,2017年已审结此类案件23件,最高的判处有期徒刑14年;二是强化家事专业审判,成立家事审判庭,将6个镇区的家事案件集中审理,促进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专业保护,2017年已审结家事案件739件。引入妇联调解机制,2017年3月14日,章智敏院长公开审理了首起由市妇联支持起诉的抚养费纠纷案件,离婚夫妻在阔别4年后首次握手。发出首份《离婚纠纷冷静建议书》,新华社等全国各大媒体争相报道。联合市司法局、市老龄办等多家单位成立首家“法暖黄昏”老年人权益司法保障工作站及家事纠纷诉前调解工作站,重阳节受理的第一起赡养案件的成功调解让八旬老太重拾天伦之乐;三是加大执行力度,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如赡养、抚养费等案件,优先从快执行,强化强制措施运用,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及时实现,2017年共执结此类案件532起。
  三、延伸工作触角,展示“巾帼风采”
  一是加强横向联系,实行文明共建。2017年3月份,在如皋市妇联的组织下,市法院与中国银行如皋支行举办“巾帼文明岗”共建活动,签署共建协议,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二是开展巡回审判,维护老人权益。利用“假日广场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六旬老太状告两子女“求赡养”案,并在庭后开展关于妇女儿童维权的道德讲堂和法律咨询,通过法院讲“法”、妇联论“德”,让案件当事人和旁听群众从心灵深处得以接受教育和启迪,最终以圆满调解结案,社会反响良好。三是关注弱势群体,成立“法愿春蕾班”。在走帮服过程中,及时发现、解决涉及妇女儿童的实际困难,磨头法庭陈璇庭长为磨头镇塘湾村女童解决户口问题的事迹受到社会广泛好评。在市妇联的牵头下,市法院与吴窑镇江中小学联合开办春蕾班,对20名留守儿童开展长期资助,并与20名法院干警一一结对,从心灵抚慰、生活关爱、心理疏解等多方面给以关注和关怀,不断拓展帮服形式。四是关心女性干警,注重挖掘典型。利用自媒体策划了九期“执行一线的女将们”系列风采图文通讯,弘扬社会正气,展示优秀女法官铿锵玫瑰风采;开办“暑期托管班”,吸纳26名小学1到6年级的干警子女入班,解决干警们因工作繁忙无暇照看孩子的后顾之忧。
  今后,如皋市人民法院妇联将带领女法官们昂首阔步走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展示新作为,推动法院妇联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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