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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参与法治乡村建设中做好新形势下的妇女群众工作

信息来源: 南通女性网 发布日期: 2019-01-04 字号:[ ][打印内容][关闭窗口]

参与法治乡村建设,既是新形势下党对妇联提出的新任务,也是妇联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做好新形势下的妇女群众工作,既是妇女组织的使命所系、职责所在,也是妇联组织参与法治乡村建设的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从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看,当前我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存在的许多突出问题,都与妇女儿童有关,甚至有的方面,妇女儿童还是问题的焦点。如何协助党和政府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对基层妇联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从妇女群体的发展变化看,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格局的调整、思想观念的变化,妇女群体呈现许多新的阶段性特点,如何使乡村妇女群体的利益诉求有渠道、平等权益有保障、社会参与有组织、自身发展有平台,对基层妇联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从妇联组织自身看,如何打破不合时宜的行政架构,健全纵横交错、全面覆盖的基层组织网络;如何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满足广大乡村妇女群众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多样化需求等,都对基层妇联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的决策部署要求,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妇女群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应有作用。

一、创新联系妇女方式,准确把握并及时反映妇女群众的利益诉求

妇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以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为基本职能的妇女群众组织, 我们要从妇联组织的性质和职能出发,切实加强妇女需求调研,把各级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和妇联干部下基层开展妇女需求调研的工作制度化,发挥妇联兼挂职副主席、执委、妇女代表、志愿者等作用,建立妇女民情调查员、信息员队伍,加强对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和110报警平台、12345服务热线的情况统计分析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快捷准确地搜集、传递基层妇女的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重视运用新媒体了解妇情民意,充分利用妇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心理咨询窗口等,开展调查、问策、咨询、服务等活动,广泛了解妇女的发展意愿、维权需求、生活难题。对带有普遍性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通过提交建议意见、议案提案、参加各类联席会议等渠道,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有关部门呼吁反映,力求从制度安排的源头上落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二、创新思想工作方法,有效疏导妇女情绪、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以配合党和政府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通过开展有针对性、有说服力、有亲和力的思想工作,把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做深做细,使情况掌握在基层、感情融洽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促进妇女发展的任务落实在基层、妇女工作活跃在基层。同时建立与妇女群众经常性的沟通交流制度,发挥农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姐妹微家、“老舅妈”的作用,多讲妇女群众听得进的道理,多做细致入微的人文关怀工作,多办妇女群众看得见、能受益的实事,在密切往来中实现与妇女群众的“零距离”。扎实开展关爱帮扶工作,深化对留守流动妇女儿童的关爱,依法维护失业失地妇女的生存发展权益,关注新生代女农民工的精神文化需求,帮助贫困单亲母亲、老龄妇女等解决生活困难,为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中的女性以及孤残流浪儿童、服刑在教人员子女等更好地融入社会积极创造条件。认真研究农村家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以保平安、促和谐、创文明为主题,着力打造家庭建设工作品牌,大力选树宣传“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等先进典型,为营造夫妻和睦、代际和谐的家庭氛围,邻里友爱、团结互助的人际关系,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作贡献。

三、创新维权服务手段,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妇女的切身利益

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立身之本,是妇联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中推动男女平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任务。牢固树立大维权的工作理念,切实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基本职能落实到妇联各项工作之中,通过维权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在支持妇女发展中更好地实现她们的合法权益。加强维权工作机制建设,健全妇女舆情监测机制、维权预警机制、矛盾排查机制和应急干预机制,高度关注网络信息中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努力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依托村级为民服务中心、社区邻里中心,切实把妇女儿童维权站(点)建在农村社区,使妇女群众从身边就能找到解决问题、维护权益的渠道;用好妇女儿童维权联席会议平台,加强与司法、大调解中心等部门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合作,不断提高妇联社会化维权工作能力与水平。深化推广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制度,发动那些熟悉法律政策、善于协调沟通、热心为妇女群众服务的基层妇联干部、法律工作者、退休党员干部、妇女骨干等担任妇女群众事务代理员,从源头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应有作用。

四、创新妇女参与模式,促进妇女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

教育引导妇女发扬“四自”精神,规范自身行为。增强参与社会管理的主体意识,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管理中的主体作用,鼓励妇女的自主创新实践,引导广大妇女更加自觉、更加广泛地投身到乡村治理中来,在参与中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切实履行公民义务,在服务他人和社会中彰显“半边天”作用、促进自我价值实现。拓展妇女参与社会管理的平台,通过进一步推动女性进农村(社区)“两委”,发挥女性在基层群众自治中的作用;大力推广妇女议事会、“五微一体”打造妇女普法新模式等制度,把农村和社区各类妇女骨干组织起来,共同为农村和社区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出谋划策、献计出力;建立农村留守妇女互助小组,组织她们生产上互相帮助、技能上互相交流、生活上互相关心、精神上互相安慰、安全上互相关照。大力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因地制宜地组建各种类型的巾帼志愿服务队伍,立足社区、面向家庭、见诸日常、细致入微地开展巾帼志愿服务,使不同年龄、不同爱好、不同身份、不同层面的妇女在社区都能找到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帮助他人的机会和平台。

五、创新工作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妇女之家”在参与法治乡村建设中的作用

进一步建好、管好、用好“妇女之家”,使之成为妇联基层组织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重要阵地、妇联基层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的重要载体。加大“妇女之家”的建设力度,在深化党群共建创先争优中,积极争取各种资源和条件,抓好“妇女之家”的软硬件设施建设。扩大“妇女之家”的覆盖面,密切关注妇女就业和流动的新趋势,使从事不同职业的妇女能够就近便捷地找到“妇女之家”。切实用好“妇女之家”,多开展妇女群众乐于参与、能够受益的活动,深化创业就业、综合维权、教育培训、文体健身、婚姻家庭、帮扶救助等服务,使妇联组织这个“无形的家”真正成为妇女群众心目中常惦念、感情上可依托、平时找得到、遇事用得上的“有形的家”。

六、创新基层组织形式,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妇女团结和凝聚起来

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妇女群体的变化,着力构建覆盖面更广、设置形式更灵活、凝聚力更强、群众化特征更鲜明的组织体系。在巩固和壮大传统领域中妇联基层组织的基础上,根据妇女的流动性和不同职业分工、不同兴趣爱好、不同利益需求,因地制宜地创新妇联基层组织的设置形式,最大限度地把妇女群众吸引到妇联组织中来,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扩大基层妇联干部队伍,探索用兼职的办法,把热心妇女工作的女能人、女带头人和各方面妇女骨干,吸纳到基层妇联干部队伍中来,为她们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同时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进一步推动有效解决基层妇联人力不足、报酬难以解决等问题。加强妇联干部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她们应对复杂局面、解决实际问题、做好妇女群众工作的能力,更好地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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