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旧版网站

通州区妇联“153T”工作法多元化解促和谐

信息来源: 南通女性网 发布日期: 2018-08-03 字号:[ ][打印内容][关闭窗口]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和谐的基石。我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在上级妇联和区政法委的精心指导下,主动作为、完善机制,构建了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三级网络;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调处结合”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近年来,区妇联运用“153T”工作法,多元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较好作用。“153T”工作法,即:依靠部门联动、合力共建一条主线,建立五项工作机制,发挥三个抓手作用,注重解决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部门联动,合力共建,建立健全区三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网络

(一)在全市率先成立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2011年,区妇联主动融入“一综多专”大调解体系,在区政法委领导的关心和公、检、法、司、民政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于2011年12月成立了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区婚调解中心依托区调处中心设立,拥有独立的办公用房,办公设施齐全。中心设立接待受理室和纠纷调解室。并聘请1名专职调解员,专门负责接待日常来访及申请调解的群众,政法委、公、检、法、司等成员单位安排调解员参与中心重点案件调解。

(二)积极构建三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网络。区妇联深化落实省司法厅、省妇联有关文件精神,依托“妇女儿童之家”、妇女维权站,积极构建区、镇、村三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网络。2011年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联动委员会和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先后成立。其中,联动委员会负责全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督查考核等工作;人民调解委员会延伸到镇(区),依托镇(区)政法综治工作中心(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立;调解中心(站)延伸到村(社区),依托“妇女儿童之家”、妇女维权站建立。至2012年6月底,当时19个镇全部成立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270个村(社区)全部建立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站。

二、建立五项工作机制,保障调解工作规范化、有序化开展

(一)建立源头预防机制。把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与普法宣传、平安家庭创建、社区文化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与维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结合起来,广泛宣传与婚姻家庭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弘扬倡导互谅互让、以和为贵的家庭文化传统,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

(二)健全预警调处机制。开展婚姻家庭纠纷专项排查,坚持逐级月度汇总上报制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和研判,随时受理、依法调处,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疑难婚姻家庭纠纷,制定处置预案,及时报告会办,形成行之有效的应急处置流程和办法。

(三)完善联动研判机制。定期召开婚姻家庭纠纷调解联席会议、工作例会、情况通报会等,对阶段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讲评,商讨对策和举措,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研讨,交流经验。加强与相关部门衔接互动,最大限度地提高调解质量,推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向社会化、专业化拓展。

(四)推行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机制。对涉及家庭暴力等重大婚姻家庭案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依法维护受害者权益;对单亲家庭、困难家庭采取政府救助、慈善救济和社会互助等形式给予关爱和扶持,切实解决他们的生活、养老、就业、医疗和子女教育等问题。

(五)建立常态管理机制。建立高素质的调解志愿者队伍,发挥退休教师等“五老”人员作用,在闲话家常中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家庭生活方式,营造和谐向上的社会风气;定期举办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培训班,着力提高调解工作效能,在速度快、效率高、服务好、群众满意上下功夫,确保小纠纷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创树典型,加强宣传。通过“金牌老舅妈”和优秀婚调、维权案例评选,不断提高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满意度。

三、发挥三大抓手作用,“治预”结合促成效

(一)抓载体,普法宣传有实效。一是开展妇女维权和“平安家庭”创建系列法律法规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固化 “3.8”、“6.26”、 “11.25”、“12.4”等时间节点,围绕维护妇女权益和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中的紧迫问题,明确普法重点,开展有特色、有声势、有实效的普法活动。每年开展广场宣传咨询不少于4场,发放《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等宣传册,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二是连续多年创新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宣传月活动。宣传月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服务精准,培植了一批家事调解工作室、培树了一批婚姻家庭纠纷调解“金牌老舅妈”,以举办培训、召开《反家庭暴力法》贯彻实施情况座谈会、举办“家庭学法达人赛”等八项主体活动,成功打造了一系列平安家庭创建的有效载体和平台,不断提高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到力和群众满意度。

(二)抓落实,法律服务进万家。一是深入开展律师、法律工作志愿者与妇女儿童之家结对共建暨“法律服务进万家”活动,实施二轮共落实三十多名律师、法律工作志愿者与37个村(居)妇女儿童之家结对,明确服务内容,不定时开展法律宣传、服务等活动;二是“家庭普法巡讲团”进村(社区)开展巡讲。区妇联以“法律进家庭、平安在万家”为目标,深入开展“万家学法”活动,组织区家庭普法巡讲团成员进社区巡讲二十多场,深受基层群众好评。

(三)抓创新,延伸调解组织网络。一是注重巾帼志愿队伍建设和培育,打造“与爱同行”、“邻里守望,姐妹相助”等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品牌,深入实施文明和谐创建行动。倡导基层妇联组织开展以特殊妇女儿童群体和特殊贫困家庭等为重点的亲情陪伴、帮扶救助、就业推荐、心理咨询、医疗保健等志愿服务。二是建立妇女“微家”,零距离联系服务妇女群众,使妇联组织的服务和活动延伸到妇女群众生活的最小单元,成为妇女群众最紧密的联系服务点,进一步将调解工作触角向农村片区(小组)和社区楼道延伸,实现管理无盲点、全覆盖,努力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发现、化解在最基层和萌芽阶段。通过妇女“微家”服务,把矛盾调解、法治宣传、文明新风、道德风尚传到千家万户,共同构筑起文明和谐的价值体系,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四、注重个案调处,解决好突出问题。全区各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机构始终注重个案的调解处理,抓住典型案件,加大预防、疏导和调处力度,做到调解一起纠纷,解决一个矛盾,和睦一个家庭,稳定一方社会。近三年来共向上级妇联报送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案例24个,有15个被收入优秀案例汇编,有3个获评南通市妇联系统十佳案例。

近六年来,全区各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机构共受理纠纷2796起,调解2528起,调解成功2362起,成功率为93.4%,近70000人受益。2017年区妇联与区婚调中心共接访79件,其中来信来电21件,来访58件,已结77件;共受理调解婚姻家庭纠纷18起,调解成功17起,1起通过做调解工作缓解了矛盾,走向依法诉讼渠道。一些重大纠纷,我们积极通过与所在镇大调解、派出所、所在村居社区等多方联系,协调处理。2017年如贵州来通州打工女孩同居怀孕纠纷、东社患癌症妇女顾彩莲家庭纠纷、张亚男与婆婆唐珠争孩子纠纷、八十多岁老人吴兰芬赡养纠纷等案件均得到妥善处理,避免了矛盾激化和民转刑隐患。


中国南通妇联版权所有 Copyright (c) 2009 www.ntwomen.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南通市妇女联合会(ntwomen.org)备案号:苏ICP备11031341号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行政中心 电话:0513—85099331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