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基层妇联开展服务配送项目执行合作方的公告
为进一步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资源和服务更多向基层倾斜,有效实现妇联组织在你身边,打通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最后一公里”,南通市妇联拟组织实施2026年“无微不至幸福到家”为基层妇联开展服务配送项目。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执行合作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目标
以“精准赋能、多元覆盖、品牌升级”为核心,通过开展分层分类的服务配送,推动妇联组织以用促建,有效提升基层妇儿阵地活动和服务能力,增强妇女儿童和家庭对妇联组织的向心力、满意度,引导基层妇联干部形成社会化、专业化的服务新思路,同时提升参与配送的女性社会组织、巾帼志愿团队等服务能力,打造覆盖广、特色明、成效好的妇联服务体系。
二、项目服务对象
以新兴领域妇联、行业系统妇联、镇街及村(社区)妇联等基层妇联为直接对象,以“点单式”服务为抓手,以各类已建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儿之家、姐妹微家、三八红旗手工作室、老舅妈调解室等妇儿小微阵地为服务落地载体,以女性社会组织、巾帼志愿团队、妇儿社工、巾帼公益人才等为服务提供主体,以通过基层妇联服务引领起来的妇女儿童和家庭为重点对象。
三、申报资格要求
1.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具有公益性、非营利性,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健全的社会组织,项目申报时前两年年检为合格,有实施公益项目经验且热心妇女儿童事业。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和较强的公益项目运营管理能力,3年内无违法违规失信惩戒记录(提供承诺书,参考样式见附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申报方的负责人需具有社会工作相关从业经验5年以上,申报方项目团队成员中至少有3人具备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资质证书(提供证明材料)。
5.承接过省市妇女儿童和家庭公益服务项目的优先、等级评估达到4A级的优先(提供证明材料)。
四、项目实施要求
根据项目实施要求,合作方须在合作期内完成以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完成不少于100场的服务配送(与市妇联双护课堂、心晴计划公益项目、乡村振兴公益赋能项目等服务不重复),实现市级妇儿教育活动中心和全市7个县(市)区及3个直属开发园区100%覆盖,总计受益人数不少于1万人次。
2.加强资源整合,链接不少于50家社会组织、志愿团队参与服务,形成“多对多”服务支持网络和模式。
3.开展常态宣传,扩大项目影响。
4.形成完备的项目实施过程记录,创新工作机制,形成1—2个创新服务案例,助力更多优质妇儿公益服务资源更加便捷、规范在基层落地。
五、项目执行合作方数量及经费支持
1.本项目最终在全市遴选1家执行合作方,不接受联合主体申报。
2.项目经费控制在12万元以内(包含活动费、人力费、交通费、资料费、保险费、管理费、税费等项目所需全部费用在内,符合《江苏省扶持妇女儿童家庭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
六、项目执行时间
本项目需于2026年12月上旬前执行完毕。
七、其他事项
1.市妇联将根据申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从资质、项目书内容及报价等各方面综合评审确定项目执行方。评审结果将在南通女性网公布。
2.同一申报主体不得同时承接不同主体发布的实施范围、实施周期、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相同的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申报。
3.申报方需提交《项目申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项目申报书》须由申报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有关证明材料提供清单并按序附后。
4.有意向合作机构,请于2026年2月13日下午5:30前将《项目申报书》(附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纸质档(一式三份盖章),送达或邮寄至: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行政中心1333办公室,邮编:226018;联系人:梁桂杰,85099341,逾期不予接受。
5.南通市妇联对本次公开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南通市妇女联合会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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